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方式
金融快讯
2023-12-13
上期能源原油合约的交割月份是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的连续五个交易日,交易规则和国际能源期货标准合约相同,交易单位是1000桶/手,交割单位是1000桶/手,交割月份是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的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期间,交易所按照期满月份的规定和交割地点规定将交割地点、基准交割地点、数量等信息通知参与交割的买方客户,交割地点的数量与交割地点的数量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原油期货标准合约有交割月份的概念,且将进入交割月份的交易时间规定为8、9、10、11、12月。据悉,目前国内外知名期货交易平台对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规则都有所不同。我国原油期货合约中,投资者所持有的是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期货合约,属于主力合约。在入市交易后,投资者可随时关注该合约的交易时间,在未平仓前注意及时止盈。
交割月份也叫仓单交割,是指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起,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进入交割月份的交易时间,指的是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目前我国原油期货有11个月份,但2021年12月的合约有5个,2020年12月的合约有6个。仓单交割月份是目前指的4月、6月、9月、11月,现在的主力合约已经变成了5月、9月、12月合约。
本文《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方式》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发地址:https://qh.weiweixiniu.com/article/3661